学校简介
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转设前是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校于2001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获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是一所综合性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2014年12月,贵州大学与贵州捷星慧旅航空空乘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举办科技学院协议。办学校址历经三次搬迁,2018年3月整体搬迁至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规划占地面积1191.4亩。
学校先后被评为贵州省直属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贵州省“五好”基层党组织、省直属高校“五好”基层党组织、贵州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全国‘十一五’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等称号。
2021年5月31日,经教育部同意,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转设为贵州黔南科技学院;8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下文批复设置贵州黔南科技学院(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近年来,学校整体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办学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校友会2024中国民办大学(II类)院校中学校排名位居第36位,办学层次为中国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在生源质量、就业质量、社会声誉、影响力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办学成效明显。
学校现有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艺术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和马列主义教学部、体育教学部2个公共教学单位,开设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工程管理、视觉传达设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金融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设计、表演、音乐表演、绘画、舞蹈学、动画等2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形成以工学、艺术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1000余人,教职工82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以上48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135人(正高职称教师48人,副高职称教师87人)。部分教师取得了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证、记者证、网络工程师等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其任职经历和专业技能为开展教学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校建有电子线路课程设计实验室、大数据工程实训中心实训室、移动通信工程实训中心、物联网工程实训中心、飞思卡尔开放性实训室、电子开放性实训室、手工账册实验室、旅游管理开放性实训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动漫实验室、移动通信/程控交换实验室、通信原理实验室/高频实验室、光纤通信实验室、大学物理实验室(涉及力、热、声、光、电等多种类别实验室)、高频电子技术实验室、电路分析实验室、模拟电子技术实验室、数字电子技术实验室、DSP应用技术实验室、单片机实验室、计算机组成原理实验室、微机原理与接口实验室、传感器与测控技术实验室、新闻录播实验室、物联网实验室。与企业共建稳定的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70余个。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内涵式发展,探索高等教育体制与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兴学育人,服务地方”为学校的办学宗旨,以“知行合一,事上磨练”为校训。
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走依法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道路,扎根贵州大地兴学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实现整体提升,主要办学指标和综合实力稳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显著提高,建成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招生专业(2024) | 考试科目 | 学制 | 学费 | 培养地点 |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两年 | 17000 | |
旅游管理(文史) | 大学语文、英语 | 两年 | 16500 | |
工商管理(文史) | 大学语文、英语 | 两年 | 16500 | |
财务管理(文史) | 大学语文、英语 | 两年 | 16500 | |
汉语言文学(文史) | 大学语文、英语 | 两年 | 16500 | |
英语(理工) | 高等数学、英语 | 两年 | 16500 | |
英语(文史) | 大学语文、英语 | 两年 | 16500 | |
工商管理(理工) | 高等数学、英语 | 两年 | 16500 | |
财务管理(理工) | 高等数学、英语 | 两年 | 16500 |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两年 | 17000 | |
旅游管理(理工) | 高等数学、英语 | 两年 | 16500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史) | 大学语文、英语 | 两年 | 16500 | |
公共事业管理(理工) | 高等数学、英语 | 两年 | 165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 | 高等数学、英语 | 两年 | 16600 |
招生专业 | 2025招生计划 |
---|---|
旅游管理专升本第二批(文史) | 70 |
财务管理专升本第二批(文史) | 70 |
汉语言文学专升本第二批(文史) | 40 |
工商管理专升本第二批(文史) | 30 |
财务管理专升本第二批(理工) | 30 |
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第二批(文史... | 30 |
工程管理专升本第二批(文史) | 30 |
旅游管理专升本第二批(理工) | 2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第二批(... | 185 |
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第二批(艺术... | 15 |
工商管理专升本第二批(理工) | 15 |
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第二批(理工... | 15 |
工程管理专升本第二批(理工) | 15 |
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第二批(艺术... | 13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贵州黔南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黔南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300号
学校简介: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前身为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01年获贵州省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得教育部首批确认,成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8年迁至黔南州惠水县,占地1191.4亩。2021年转设为贵州黔南科技学院,为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获多项省级及国家级荣誉,办学实力与质量显著提升,2023年在中国民办大学(II类)排名中居第30位。现有五个专业二级学院和两个公共教学单位,开设24个本科专业,涵盖六大学科门类。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815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以上498人,副高以上职称137人。学校建有多个实训中心和实验室,与企业共建70余个校外实践基地。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内涵、特色和创新发展,旨在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致力于建成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秉持阳光招生的理念,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推动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专业课考试组织工作及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第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贵州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5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
(三)思想品德良好;
(四)学业成绩合格;
(五)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六)报考专业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进行报考。
第八条 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我校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开学报到时,对已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资格复查时除需要提供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外,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截图(打印)、在校期间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五)专业考试时间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升本”参考书目可通过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官网进行查阅。
第九条 专业考试划线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第十一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录取模式,学校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参加考试人数,以分专业分科类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进行划定,且文化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全省合格分数线,最终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课考试成绩再相同,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被我校录取后的考生,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相关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后发现不宜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式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有“奖、助、勤、贷、免”学生资助体系,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报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针对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减免学费3830元,此外另设专项助学金1000元。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筑梦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黔南科技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黔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300号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评选国家助学金实施办
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7]7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助发[2015]274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成立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资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学生工作部),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主任,学生工作部和财务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学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成。
第五条教学部要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组长、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评审工作。并将评审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院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年/生,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评定分为三档:一档(特殊困难),二档(困难),三档(一般困难)。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第八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申请与评审程序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划拨的名额,结合当年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教学部提出申请,并递交《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第十二条各学部资助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本学部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部报送的评审材料,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经学院资助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将拟获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报学校和省教育厅备案。
第五章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国家助学金按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五条各评审单位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六条各评审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评审结果、资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对于在评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要及时报院学生工作部进行宣传报道。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宿舍:
学校有2个大型学生食堂、一个清真餐厅和多个餐厅,饭菜的种类在陆续增多,能够满足来自全国学生的口味,质量有保证,另外,校园内、外有小吃街,美食类型多样,满足不同的就餐选择。
食堂:
食堂伙食标准:3-10元
平均伙食:
院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300号
院校官网:https://www.gzucst.com/
招生网址:https://gzucst.com/html/zsw/index.html
联系电话:0854-7079998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3月24-29日。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类型选择“专升本”,考试类型选择“退役士兵专升本”;其他考生报名类型选择“专升本”,考试类型选择“普通专升本”
文化课考试于2025年3月29日进行,专业课考试于2025年4月26日举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考生,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招生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成绩查询:2025年4月10日
成绩复核:2025年4月11日0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志愿填报:2025年4月14日09:00至4月16日18:00,征集志愿:2025年5月27-28日12:00
普通批只能填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志愿。脱贫批可同时填报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志愿,但两个批次所填报必须是同一所学校